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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刑事法学研究》(辑刊)创刊暨征稿启事




编者按



《刑事法学研究》(辑刊)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发行,于2020年创刊,拟每年1~2辑。现公开对外征稿。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

《刑事法学研究》(辑刊)创刊

暨征稿启事



一、本刊栏目介绍


《刑事法学研究》在栏目设置上,将以“中国问题”为终极的学术关切与理论归宿,倡导自主性、本土性、实践性、前沿性研究,鼓励有的放矢的比较研究,融合多元的方法论,力图整合刑事法学学科资源,促成聚力中国刑事法学研究的欣欣向荣之格局,具体设置的研究栏目如下:
1.刑事法前沿。本栏目旨在及时回应重大理论关切、法治需求以及实践动态。每辑将围绕我国重大刑事法治、刑事立法及司法等问题,特约法学名家领衔,就特定问题,以组稿等方式,通过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法社会学等多学科学者的集体参与,就我国刑事法学研究的新问题、新现象进行研究。
2.学术争鸣。本栏目旨在鼓励学术创新与学术争鸣。每辑将遴选具有重大学术争议的创新性文章,鼓励批判性思维、对传统学说提出质疑,以激励学术自信与学术创新。
3.司法改革专题。本栏目旨在推动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互动与争鸣。每辑将围绕我国刑事法学研究、刑事司法改革与实践的前沿、热点问题,通过学术界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学术互动与争鸣,以期产生学术研究的“聚焦”效应。
4.实证调研。本栏目旨在鼓励刑事法领域的实证研究与学术提升。每辑将根据来稿情况,遴选调研报告、大数据分析、刑事辩护实务等文章。
5.经典案例。本栏目旨在通过挖掘个案的制度意义,以个案推动法治。每辑将围绕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案例、经典案例、重大疑难案例,通过透视个案正义的方式,深入推动案例指导制度等问题研究。
6.域外动态。本栏目刊登域外刑事法治动态、刑事司法制度、域外刑事法制比较研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法制动态等文章。
7.名家访谈。本栏目以口述史的方式,通过对刑事名家的访谈,追忆刑事名家的学术成长之路、回顾特定时期学术问题的争鸣过程,以期以鲜活的文字记录我国刑事法学研究的发展历程。


在2020年首刊中,编辑部拟特别围绕以下议题征稿:


在栏目“刑事法前沿”中,本刊第一辑将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以轻罪治理现代化为题,组织专题研究。


在栏目“司法改革专题”中,第一辑将结合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组织研究者从控辩审侦等不同角度,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问题进行讨论。
在栏目“经典案例”中,第一辑将就“余金平案”以及“性侵未成年人的特殊法律保护典型案件”,组织深度研究。
首刊的征稿时间截至2020年11月30日。


本刊的其他栏目,常年征稿。




二、投稿注意事项


1.所投稿件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是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以及互联网上使用过,所投稿件原则上不限篇幅和字数


2.目前,本刊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稿等方式。编辑部的收稿邮箱:xingshifaxueyanjiu@163.com。来稿请以Word形式编辑,在邮件抬头中注明作者与文章题目(作者+题目),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此外,请在文稿中最后一页注明作者相关信息以及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
3.本刊编辑部联系电话:010-58902957/15210848536(孙道萃)
4.所投稿件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5.作者同意《刑事法学研究》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
6.本刊编辑部严格执行通行的审稿机制。作者在投稿后3个月内未接到本刊编辑部通知的,可自行处理。作者在投稿后3个月内知悉来稿已为或将为其他公开出版物刊登的,应立即通知本编辑部。

7.本刊不收取审理费、审稿费、版面费等任何费用。
8.作者所投稿件如获采用,本刊将支付稿费,并同意《刑事法学研究》在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三、《刑事法学研究》创刊词



迈向新时代的中国刑事法学研究



【背  景】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三中全、四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对刑事司法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我国刑事司法的全面深入改革正加速步入了深水区,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法治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契机与重大机遇。这不仅持续地生产出一系列扎根于刑事法治建设中的前沿问题,也为中国刑事法学研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与对象,必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充分发挥国家型智库的时代使命作为根本立足点与进步动力,也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刑事司法改革活动,先后以专报、咨询意见等方式献言建策,竭力贡献学术能量。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法学研究范式正在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深刻转变:从唯“西方法学”马首是瞻转向中国问题,日渐重视中国刑事法治的本体性、自主性的研究。2017年,习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特别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习总书记的上述论述为新时代中国刑事法学研究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正在积极走向世界的中国刑事法学,应当既要放眼人类共同体共同关注的共性问题,又要立足中国国情的现实国情和需要,围绕“中国问题”深耕细作,促进问题意识与研究范式的进阶。
有鉴于此,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科在全国学术研究中的优势地位,拟牵头创立《刑事法学研究》。《刑事法学研究》秉持学术至上的诚恳态度,求真务实,研究实实在在的“中国问题”,不唯学术GDP。拟每年出版一辑,尊崇质量上乘,宁缺毋滥,以期为全国刑事法学者、刑事法业务专家搭建一个学术交流的自由平台,推动一种以解决中国刑事法问题、服务中国刑事法实践为导向的刑事法学研究范式的渐次转型。
时下,有关刑事法学研究的理论刊物不再少数,各家立意不一,风格有异同。《刑事法学研究》不止是为了纯粹的“增量”而出版,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办刊路径并积极投身我国刑事法学研究才是旨趣所在。


基于此,本刊的特色与定位如下:

【基本宗旨】

立足中国刑事法治的框架与理论关切,遵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原理,以关注、解决中国刑事法问题为研究导向,积极整合刑事法学的一体化研究景象,打通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交互通道,切实提升中国刑事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发达,最终致力于为中国刑事法学走向世界发声发光。

【丛书特色】

本刊将鼓励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侦查学、法社会学等学者的中青年学者,围绕新时代中国刑事法治发展的“真实问题”与现实需要,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更切实际、更具中国价值的研究成果与理论方案。同时,为刑事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搭建一个自由、开放的学术交流之共通平台,围绕改革与实践的前沿问题展开理性的对话,以期推动我国刑事法治改革、刑事司法实践以及刑事法学理论研究走向日臻完善的新纪元。

【读者定位】

本刊面向所有对我国刑事法学研究感兴趣的法律理论工作者,特别是热心于刑事司法改革与前沿问题研究的科研工作者与司法实务人员以及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法律工作者等、国内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借此,吸纳更广泛的刑事法学研究之学术共同体参与其中,共同推进我国刑事法学研究的发展。

【征稿要求】

在遵循学术规范的前提和遵从学术研究的旨趣下,《刑事法学研究》尽量拓宽刑事法学研究成果的来源多元性,以更丰富、多元的学术研究成果,来契合新时代的理论研究需求。既可以是对刑事法治改革、刑事司法进程以及刑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宏大叙事,也可以是“以小见大”的微观切入之作,亦可以是来自司法机关的实践声音与课题调研报告,还可以是域外法制的有益借鉴。


《刑事法学研究》的创刊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更期寄在大家的热心支持下,《刑事法学研究》能够成为我国法律集刊中的重要一员。



 《刑事法学研究》主编

吴宏耀

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

2020年4月18日



四、《刑事法学研究》主编简介



吴宏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兼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研究方向:刑事法学。
曾先后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二等奖(2004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2010年)。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刑事审前程序研究》、《诉讼法论纲》等专著,翻译《美国刑事诉讼法精义》、《刑事诉讼故事》等著作,点校编辑民国刑事诉讼法学经典著作十余部。
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分会理事、北京市未成年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驻所研究学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国家检察官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河南省法学会法律援助研究会顾问。
曾先后赴纽约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德国马普所进行学术访问和交流。



五、《刑事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来稿遵照本刊的注释体例与要求。
(一)一般规范
1.稿件采用脚注。作者用“*”标注,正文采用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投稿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不加括号。
2.稿件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同一作者原则上只标明一个工作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项目成果保留项目名称及编号。感谢语尽量简化。
3.引用性注释必须真实、必要。对观点的引用,应注重代表性;对事件、数据的引用,应注重资料来源的权威性。限制对非学术性书籍、非学术性期刊及报纸文章和网络资料的引用。原则上禁止引用未公开发表的资料。
4.引用书籍、(期刊或文集)论文的,要注明页码范围;引用报纸文章的,要注明文章所在版面序号;引用网络资料的,要注明网址和最新访问日期。
5.说明性注释以必要为限,并应尽量简化表达。
6.引用法条的,应括注法律文件通过年份。
7.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二)中文注释
1.引用书籍的,要标明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作者为两人的,均列明姓名;为三人及以上的,标注为“××(排名首位的作者)等”。作者为机构的,标注机构名。出版单位属两家(含)及以上机构的,分别列明。
2.书籍属多人合作作品的,可视情况标注为“××主编”、“× ×编”。多人分章节合作撰写的编著作品,应在注释中页码后括注“××撰写”。
3.引用译著的,应在作者前括注作者国籍,书名后增加译者。标注顺序为:国籍、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译著本身未标明原著作者国籍,或者未翻译原著作者姓名的,遵照译著。译者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标注为“××等译”。
4.引用期刊论文的,要标明作者、文章标题、期刊名及期号、页码。作者为两人的,均列明姓名;为三人及以上的,标注为“××(排名首位的作者)等”。作者为机构的,标注机构名;为课题组的,标注为“××课题组”。
5.引用文集类书刊(含集刊)中论文的,还要按第1条的要求列明该书刊的相关要素。标注顺序为:论文作者、文章标题、书刊作者、书刊名、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其中,论文与书刊之间用“载于”连接。
6.论文为译文的,应在论文作者前括注作者国籍,文章标题后增加译者。作者国籍不明、作者名原本未译,参照第3条酌情处理。
7.书籍再版或多次修订的,通常应以最新版次为准,但不要标注“第×版”、“修订版”等。论文被转载、摘录的,应引用最早发表的载体。
8.对报纸的引用,一般限于信息类、数据类引用。引用报纸上的资料,应同时注重报纸及所引内容的权威性、严肃性和专业性。引用报纸文章,要注明作者、文章标题、报纸名、日期和版面序号。作者确实不明的,可免于标注。
9.对网络资料的引用,一般限于信息类、数据类引用,对由专业机构正式发布的电子期刊或类似网络出版物的引用,不受此限。引用网络资料,要同时注重网站及所引内容的权威性、严肃性和专业性。引用网络资料,要注明作者、文章标题、网址和最新访问日期。
10.确需引用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时,需标注作者、作品名称和页码,并视情况标明“××学校博士论文(××年)”、“××机构工作论文”或“××年印行”。
11.书名或文章标题为若干词语之并列,且词语之间以空格相间,应视情况在相应空格位置添加顿号、逗号或者中圆点。
12.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已公开的资料,应引用原始文献,禁用转引。
13.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书,第×页”或者“前引〔×〕,××文,第×页”。两个注释相邻的,采用“同上书,第×页”或者“同上文,第×页”。相邻两个注释完全相同的,采用“同上”。
14.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明“第×页以下”。
(三)英文注释
1.作者姓名以“名前姓后”的顺序书写。多个作者的,在最后两位作者之间用“and”或“&”连接;作者为三人以上,也可只注明第一作者,其后用“et al.”(意即and others)标注。
2.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著作或文章名的首字母及实体词的首字母须大写。
3.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书,第×页”或者“前引〔2〕,××文,第×页”。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第×页”。
4.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quoted from”。应尽量避免转引。
5.页码用“p.”(单页)或“pp.”(多页)标注;段落用“para.”(单段)或“paras.”(多段)标注;卷次用“Vol.”标注;版次用“ed.”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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